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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侨办主任吕伟雄在7日举行的广州地区华侨捐赠项目监管工作大会上表示,2003年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广东省6.2亿元人民币,2004年上升到7.9亿元,到2005年则达9亿多元。
吕伟雄介绍说,从1978年到2005年,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广东捐赠者超过10万人,在广东捐款赠物总额折合人民币达360亿元,占全国侨捐总数的70%,其中2001年至2005年的5年间捐赠总数就超过37亿元,共兴办道路、桥梁、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项目3万多宗,建立各类公益事业基金会近6000个。
吕伟雄说,近几年,华侨港澳同胞向广东捐赠的积极性有增无减,捐赠领域也不断扩大,从相对集中捐建学校、医院、道路、桥梁,转到兼顾资助学生、捐建图书馆和扶贫救灾等多方面。近5年所资助的学生达9万多人,捐建的学校1680所、医院288所。
去年,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侨务部门参与对华侨向境内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在7日的大会上,广东省侨办要求各级侨务部门对于变更侨捐项目的行为,要敢于指出来,积极介入和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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