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签证信息
2008-07-30 12:09:55

接外交部通知,根据利比亚外交部新规定,即日起,要求申请赴利签证的外国人护照(外交护照除外)上必须附注护照资料页阿拉伯译文,并加盖外交部授权翻译机构印章。申请赴利签证时,译文须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同送利驻华大使馆。

外交部已授权“北京国交商社”为出具阿文译文的翻译机构。办理译文时间为:2个工作日,加急件当天可取。收费标准为:普通件人民币50元,加急费人民币50元。

为便利我省因公赴利团组,申办单位可在递交赴利签证材料的同时,委托我处代办译文的申请手续。

主办单位:江门市外事侨务局、江门市港澳事务办公室、江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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