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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職能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綜合管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制訂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管理工作。
三、對企業工資總額和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理。
四、綜合管理職業分析、分類和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競賽等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和就業培訓,歸口管理各類技工學校、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考核鑒定組織。
五、實施公民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入境就業的政策;組織實施勞動領域涉外業務技術合作與交流項目。
六、負責調整勞動關係,勞動合同鑒證,勞動合同管理,勞動爭議處理處理和勞動監察工作。
七、組織實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政策、標準並監督檢查;負責公費醫療管理及公費醫療制度改革。
八、實施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擬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和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實施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以及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資訊工作,組織建設資訊網路,發佈統計公報、資訊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一、組織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產生發展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十二、承辦人民政府與上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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